1、稽核組織:
本公司稽核處隸屬董事會,編制內部稽核主管一員,稽核人員二名。
2、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薪資報酬規範:
本公司於109年11月9日經董事會通過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薪資報酬辦法。如下
3、稽核處運作情形:
(1) 稽核目的:
主要協助董事會及經理人檢查及覆核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營運之效果及效率,並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及作為檢討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之依據,且協助各單位主管瞭解所屬員工處理業務時效及求證各項作業是否符合政府法令及公司內部各種規章制度之規定,以提高管理績效,並藉以發覺各項管理規章制度之適用性,經營管理上之問題點,俾便隨時檢討修訂有關之規章制度及研擬解決或改善之對策。
(2) 執行依據:
內部稽核作業依本公司「內部稽核實施細則」執行。
內部自評作業依本公司「自行評估內部控制制度評估作業程序」執行。
(3) 稽核對象:
本公司各單位。
(4) 稽核工作:
定期性稽核依年度稽核計劃執行。
臨時性稽核(專案處理)由董事會或其授權人之指示辦理。
稽核人員對於檢查所發現之內部控制制度缺失及異常事項,應據實揭露於稽核報告,並應於該報告呈核後加以追蹤,定期作成追蹤報告,以確定相關單位業已及時採取適當之改善措施。稽核報告及追蹤報告呈核後,於稽核項目完成之次月底前交付審計委員會成員查閱。
稽核人員應秉持超然獨立之精神,以客觀公正之立場,確實執行其職務,並定期向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報告稽核業務。
(5) 執行狀況申報:
申報 年度 |
一月底前 稽核人員名冊 |
二月底前 計劃執行狀況 |
內控聲明書 |
五月底前 缺失改進情形 |
下年度計劃 |
113 | V | V | V 內控聲明書 | V | |
112 | V | V | V 內控聲明書 | V | V |
111 | V | V | V 內控聲明書 | V | V |
110 | V | V | V 內控聲明書 | V | V |
109 | V | V | V 內控聲明書 | V | V |
註:各項「V」係已依規定於各期限前完成,且申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