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警用無線電系統更新案

警政署-警用無線電系統更新案

產品特色

警用無線電系統更新案規劃建置期程4年分四個階段汰換啟用,建置範圍涵蓋臺、澎、金、馬全區;各直轄市政府警察局(不含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各縣/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署及各署屬機關(航空警察局、國道公路警察局、鐵路警察局、刑事警察局、各港務警察總隊、各保安警察總隊)為新式無線電設備實際使用單位。
全案建置項目與設備數量概如下:臺北/高雄網管交換中心、訓練中心、中繼站臺上百處(含機電、環控及天線鐵塔設施工程)、有線/微波傳輸系統複式路由、固定/行動派遣臺數十套、無線電固定臺數千套、車裝臺/船載臺/手攜機各式無線電終端設備共計6萬餘套,大型公共場所/機場航廈/捷運站體/地下停車場與國道公路隧道等近百處通訊盲區補強,以及無線電網管系統、密鑰管理系統、互聯系統、應用子系統及應勤功能開發等相關軟硬體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