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警用无线电系统更新案

警政署-警用无线电系统更新案

产品特色

警用无线电系统更新案规划建置期程4年分四个阶段汰换启用,建置范围涵盖台、澎、金、马全区;各直辖市政府警察局(不含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各县/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署及各署属机关(航空警察局、国道公路警察局、铁路警察局、刑事警察局、各港务警察总队、各保安警察总队)为新式无线电设备实际使用单位。
全案建置项目与设备数量概如下:台北/高雄网管交换中心、训练中心、中继站台上百处(含机电、环控及天线铁塔设施工程)、有线/微波传输系统复式路由、固定/行动派遣台数十套、无线电固定台数千套、车装台/船载台/手携机各式无线电终端设备共计6万余套,大型公共场所/机场航厦/捷运站体/地下停车场与国道公路隧道等近百处通讯盲区补强,以及无线电网管系统、密钥管理系统、互联系统、应用子系统及应勤功能开发等相关软硬件设备。